东芝公司 (Toshiba Corporation, Tokyo: 6502) 今日宣布已于台湾知识产权法院针对力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智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力积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瑄誉科技有限公司提出专利侵权诉讼,声明东芝154717 及 I238412的NAND闪存台湾专利受到侵权。东芝要求知识产权法院禁止侵权公司制造及销售其NAND 闪存专利的产品 (包括料号A5U2GA31BTS-BC 等),并要求损害赔偿。
力晶科技与其它三家公司在未取得授权情况下使用东芝专利范围之技术制造NAND闪存。过去东芝曾向力晶科技发出通知,但所有通知皆未获得回应,因此东芝公司除寻求法律途径外别无其它解决办法。
东芝公司于1987年发明NAND闪存,此后持续投入资源维持技术领导地位,并支持NAND闪存市场的发展。为维持作为东芝竞争力来源的先进技术能力,东芝将致力保护其投资,并针对未获授权而使用东芝专利技术的公司采取坚决的应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