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发现,今日的公告交代了公司股东发生变化,却未透露另一个重大事件,晶源科技除了持有晶源电子的股份外,其实还持有同方股份的股权。
资料显示,晶源科技原为晶源电子控股股东。2009年6月21日,晶源科技与同方股份签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将其持有的晶源电子3375万股转让给同方股份,转让价8.16元/股(在7.59元/股的基础上溢价7.51%),并以该等股份作为对价认购同方股份向其发行的1688万股股份。交易完成后,同方股份变为晶源电子的控股股东。
晶源科技虽退居次席,但也成为同方股份的前十大股东之一,另外还获得丰厚回报。
自1997年上市后,同方股份从未进行过大比例分红,然而2010年,他们却离奇地推出了“以9.94亿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1元转增10股”的分配方案。晶源科技持有的1688万股在分配方案实施后立刻变为3376万股,另外获得了151.92万元现金分红。
如今晶源科技解散注销,其持有的3376万股同方股份应该也被分配到阎永江等三人名下,这部分股份的解禁时间为2011年7月20日,如果以昨日同方股份10.77元/股的收盘价计算,市值已达3.64亿元,比换出去的股份市值多出1.08亿元,堪称划算!
市场人士指出,晶源科技这次注销是“一箭双雕”,三人除了方便减持晶源电子外,更是为了抛售同方股份,且都能避税,“阎永江、孟令富在抛售晶源电子时可能会受高管减持规则约束,但毕立新不会。更重要的是,他们三个都不是同方股份的高管,减持起来就更为便利。”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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