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说法:公民享受姓名权 对特殊改名需求应“便民处理” 改不好也很麻烦
新疆久印铭正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家爱表示,《民法通则》第九十九99条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依据我国于1958年公布实施的《户口登记条例》,公民变更姓名时,要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但何种情况下允许变更姓名,何种情况下不允许,至今仍没有统一的明确的规定。
“我认为对于一些确实有改名需要的群众,户籍管理部门理应给予支持,简化手续。”陈家爱说,职能部门应从利民、便民的角度出发,让老百姓办事省时、省力、省心。
陈家爱表示,改名涉及公民个人事宜,但变更姓名钱最好考虑充分。
“这可不是一件只改个名字那么简单的事,尤其是成年人,一旦改了姓氏,原有证件比如身份证、毕业证、工作证就要全部失效,必须重新办理。”陈家爱说,“以前办理的银行卡、保险、医保卡等也必须更改,否则会给以后的生活带来很多麻烦。”
提醒:改姓改名都有啥讲究?
记者从乌鲁木齐市公安局户政业务办理窗口了解到,市民若改名,可以去户口所在地的公安分局进行办理,若改姓则需要到乌市公安局进行办理,一生中公民只可更名一次。其中更名时一般应符合下列5种情况:
- 父母离婚或再婚;
- 名字中含有公众不易识别的冷僻字;
- 依法被收养或收养关系发生变更的;
- 在同一单位(学校)或近亲属中有人姓名完全相同的;
- 姓名的谐音或者含义容易造成误会或者本人受歧视的。
贴士:“苟”姓由来
古代避讳的规矩很多,而被迫改姓大多是为避祸或避皇帝的名讳。
南宋著名史学家郑樵在撰写的《通志·氏族略》中曾列举出不少:“籍氏避项羽讳,改为席氏;庄氏避汉明帝讳,改为严氏;师氏避晋景帝讳,改为帅氏……”
此外,还有因避汉宣帝刘询的名讳,姓荀的改姓孙;避汉文帝刘恒的名讳,姓恒的改姓常;避汉哀帝刘欣的名讳,姓欣的改姓喜;避汉哀帝父亲刘庆的名讳,姓庆的改姓贺。
苟姓一族曾经考据过自己姓氏的来源,其改姓风波历史上最为曲折。我国五代十国时期,有个皇帝叫石敬瑭,当时朝内有个大臣姓敬,他得罪了皇帝近臣,又冲了皇帝名讳,皇帝当时令其改“敬”为“苟”,否则诛其九族,于是,敬姓大臣召集族人忍痛改姓为“苟”。
后晋灭亡后,“苟”姓的家族大多改回 “敬” 姓,可是到了宋代,为避宋太祖赵匡胤之祖父赵敬的名讳,又不得不再度改成“苟”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