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跨端导入技术方便网民
移动互联网发展得红红火火,各类app眼花缭乱让人都想试试,出于节省手机流量、使用习惯等原因,仍然有很多用户习惯使用PC下载心仪的app,然后再用数据线导入手机中安装。
不过,相对于在PC机上安装软件,这个过程有一点繁琐。用户需要先下载,再导入手机,再回到手机上从特定的文件夹中找到下载文件,最后再安装。从百度的统计数据来看,小白用户们常常导入之后找不到刚刚的下载文件,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百度手机助手针对这种情况提供了一种便利的服务,用户在PC下载app时,如果选择使用百度手机助手一键安装功能,就可以一步完成所有的步骤直接在手机上安装好想要的app。
据了解,百度还为此项“移动应用跨端导入”技术申请了专利,目前已通过国家专利局初审合格。
下载模式遭遇不正当竞争诉讼
当然,正如用户下载文件时如果想使用迅雷高速下载就必须安装迅雷下载软件,想下载查看PDF文档就必须安装ADOBE软件一样,想使用百度手机助手的便利功能也就必须安装百度手机助手。如果用户的手机上没有百度手机助手,还可以选择把百度手机助手一并下载安装,这在软件应用市场上是非常常见的经营行为,也是十分便利受到用户广泛欢迎的方式。
然而,这一模式却遭遇到不正当竞争诉讼。奇虎360公司认为,通过百度手机助手下载其所拥有的APP时,百度手机助手将被一并下载并安装到用户手机上构成了恶意捆绑、强制安装,并因此将百度告上法庭。
这也是“APP跨端导入”模式遭遇的第一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日前就此案作出宣判,充分肯定了百度在应用市场中推荐百度手机助手、下载软件时先下载百度手机助手这一模式合法。
跨端导入第一案的竞争法分析
首先,从企业竞争的角度来看,正如法院在判决书中认定的那样,“市场主体有权实施主动推荐自己或关联企业的产品或服务的市场行为,百度公司在百度应用平台中推荐使用百度手机助手软件下载第三方软件的行为属于市场行为。
第二,在推荐过程中,对用户进行了多次提示,在用户确认后继续下载安装,这种行为不能被认定为不正当竞争。法院认为,奇虎360自己拥有的360手机助手软件,其下载和安装过程甚至还没有百度手机助手向用户所做的提示和确认那么充分,以此为诉由状告他人不正当竞争令人难以理解。
第三,从实际情况来看,在明确提示的情况下,把选择权交给用户也是促进竞争的有效方式。企业有竞争,消费者有更多选择,产业才能充满活力愈加繁荣。奇虎360公司以“不正当竞争”为由打击竞争对手,刻意回避移动互联网发展的实际,却阻碍了普通用户的移动互联需求,损害用户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