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诱骗”
吉林法序律师事务所律师张维平说,目前短信收费名目繁多,表示不明,存有“恶意诱骗”行为,这些都让消费者防不胜防。虽然经过通信主管部门的整顿规范,短信市场现状有所改观,但仍有一些不法经营者采取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的策略,下套儿骗钱。消费者经常会遇到这样的情况,发送短信的号码从未见过,一旦回复,就被对方认定为订制了某项收费业务,费用激增,退订过程复杂。还有陌生号码来电,响过几声后就挂断,如果消费者回复,就有可能听到不法信息和违规广告,并为此付出高额费用。
据了解,一些电信运营商还过度渲染“单项收费”、“零月租”,避重就轻,淡化了其他附加条件,容易使消费者误解。还有一些新业务存在虚假宣传,以不实信息误导消费者。如电话彩铃、来电显示及一些套餐等,当消费者未办理开通业务时,通信企业工作人员通常直接打电话给消费者做宣传,推荐可免费试用几个月,满意再办理开通,但结果是消费者根本未办理开通手续,但费用却被扣除。
长春市民孙先生告诉记者,手机上网提示是免费的,但只要一登录网站马上就被扣高额费用。
“这些‘恶意诱骗’行为,让广大消费者很气愤。”长春市民武先生说。
另外,郭万志说,电信服务协议中存有不平等格式条款,消费者与企业权利和义务不对等。如一宽带业务用户协议书中约定,通信公司拥有最终解释权,这让消费者往往有理无处诉。还有开通业务时随意性较大,即使不是机主本人,在固定电话上只要能提供机主身份证号码便可办理一切业务,但如果要想取消该业务,则障碍重重,需要机主本人带身份证到营来厅办理。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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