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特别关注:小心商家“包换”陷阱(组图)
《微型计算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于2002年9月1日起就开始实施了,而在该规定出台一年多时间里,有多少商家是完全按照《微型计算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来提供售后服务。一个来自读者的电话,让我们对此问题又重新关注起来。 小王是一名大学生,考虑到平常的大学业余生活比较枯燥乏味,于2004年5月在电脑城某商家处装配了一台电脑。可自从购买了这台电脑,不到10个月的时间就发现电脑长期出现第一次开机开机黑屏,必须多次重新启动后,电脑才能正常的启动。于是根据质保书上的电话号码,打电话找到了当初的装配这台电脑的经销商。经销商在收到了小王的反映后,第二天就派出了维修人员上门到小王家查看情况,经过维修人员的现场分析,小王的电脑是主板部份出现了故障。于是答应小王,明天拿张主板来进行更换。当第二天当维修人员拿来一张相同型号的主板来为小王更换时,细心的小王发现,这张主板明显有大块的焊锡的痕迹,应该是维修过的主板,而且主板上质保标贴说所标明的质保时间仍然为2004年5月。这样一张才更换的主板就距离过包换期只有两个月的时间了,而且主板是维修过的旧主板,如果下次出现问题就很麻烦了。于是小王打电话找到了我们的编辑询问这种情况是否合理。 让我们先来看看《微型计算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中的三条规定吧。《微型计算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原文 《微型计算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二十条规定:“整机换货时,应当提供新的商品。”;第二十一条规定:“整机换货后的三包有效期自换货之日起重新计算。由销售者在发货票背面加盖印章,并提供新的三包凭证。”第二十二条规定:“更换主要部件时,应当使用新的主要部件。更换后的主要部件三包有效期自更换之日起重新计算,记录在维修记录的维修情况一栏中。” 很多人都知道在电脑城买东西时商家对于一年质保的东西都承诺为“一年包换”,有些配件都有或三个月或半年不等的“包换”期,但这“包换”在换货后是怎么计算的呢?对此我们以顾客的身份咨询了电脑城大多数的商家,遗憾的是无论是商家的口头答复还是书面承诺,“包换”的期限都是从你购买商品的日前算起,期间不管你因质量问题更换过多少次商品,“包换”的期限都还是从购买的那天开始算起,而且大多也只会提供良品,即没有问题的相同产品给消费者,而不会提供新的同等商品。 可是又有几家商家如此做了呢?有多少人拿起过《微型计算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这把武器来维护自己该有的权益呢? 也许有人要问,《微型计算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还规定7天之内包退,8-15天之内才包换或包修,那“一年包换”“三个月包换”商家是不是可以不遵照执行了呢?那我们再看看《微型计算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的第四条规定:“本规定是微型计算机商品实行三包的最基本要求。国家鼓励销售者、生产者制定更有利于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严于本规定的三包承诺。承诺作为明示担保,应当依法履行,否则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所有说商家既然承诺了“三个月包换”或是“一年包换”就要遵照执行,而包换期限的计算方法国家既然有明文规定换或后要重新计算当然就要按国家规定来执行。 所以在此,IT世界的全体编辑提醒广大读者朋友们,如果商家承诺了一年包换,请一定要记得让商家将他给你的承诺形成书面形式且盖上必要的公章;同样,如果因质量问题而换货一定要提醒商家给你从换货日起重新计算质保期限,而且必须是新品,最后能够让商家重新打标。如果商家拒绝这样做,你可以以《微型计算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到消协投诉或是起诉他,以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