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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网近日推出一期商业调查,调查网友对华硕“陷害门”事件的看法。截至11月18日9时,逾500名网友参与了调查,约有16%的网友认为“惩罚性赔偿太超前”,而48%网友则认为“企业应接受惩罚性赔偿”。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生黄静于2006年2月9日购买了华硕笔记本电脑,在使用过程中多次出现异常现象。黄静委托代理人与华硕公司进行多次和解谈判,其代理人周成宇提出华硕应惩罚性赔偿消费者500万美元。华硕报案称受到敲诈勒索。2006年3月7日,当事人黄静及周成宇被刑事拘留并被批准逮捕,在看守所度过了10个月。黄静在看守所被关押10个月后,2007年11月9日,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为由,对黄静做出不起诉决定。黄静则准备进一步起诉华硕公司。
新民网近日推出一期商业调查,调查网友对华硕“陷害门”事件的看法。截至11月18日9时,逾500名网友参与了调查,约48%网友认为“企业应接受惩罚性赔偿,否则将会有更多的三鹿”。新民网网友IP:121.12.3.*说:“黄静的遭遇真是令人很痛心,真没想到在中国维权会这么难,一个合法的维权请求却遭来了牢狱之灾!我们坚定的支持你把官司打下去,因为你不止代表你自己,更是代表全中国的消费者。加油,黄静!”
19%的网友认为,“买坏机器还被关,这学生比窦娥还冤!”新民网网友IP:218.95.166.*说,“我不相信华硕的说法,一年前怎么不这样说!送修时为什么不说!明显是为了给自己开脱!无耻的华硕!让人家坐了10个月牢!”还有17%的网友则表示“我想写监狱题材小说,下午先去买华硕”。
本期调查中,也有16%的网友认为“要价500万美元作惩罚性赔偿,太超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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