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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新闻晨报》曝光的那份文件却曾遭到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秘书长贾民乡否认,他在接受采访时认定企业出示的入会函系他人伪造,并称附件所称“9项回报”更不存在。
然而,交过2万元的那家企业办公室工作人员却声称,该企业正是根据《关于邀请荣获“诚信单位”、“名优产品”的企事业单位在“3·15”网站开展宣传活动的函》及附件情况给“3·15”网站付款的,“发票也可以作证”。
网站暂时被关
3月31日,中国青年报记者多次试图打开“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3·15'网站”,尝试了之前能打开的多个域名,如www.hb315.org.cn,www.hb315.cn和www.hb315.com.cn,网站却一直无法打开,显示的则是“系统维护中,网站暂停服务。”
记者随后尝试用网页快照的方式打开该网站,点击具体频道时,发现显示的也是这样几行字:“错误信息,产生错误的可能原因:此频道已经被管理员禁用!”
中国青年报记者就此向贾民乡求证,贾表示,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已经采取措施,暂时关闭了网站。与此同时,由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副秘书长等人组成的调查组也已经开展调查,“我们会形成一个调查报告,以此给公众一个交代。”
此前,据《新闻晨报》报道,“湖北省消费者协会(应为委员会--记者注)秘书长贾民乡,他向记者确认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3·15”网站(www.hb315.cn)是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唯一官方网站'”。
但在3月30日,贾民乡接受中央电视台新闻1+1栏目采访时表示,“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是一个社会团体组织,'3·15'网站是1999年消委和一个企业联合组建的一个网站,这个网站是由合作方全部投资,网站采取自收自支、自负盈亏的方式进行运作。”
在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贾民乡说,“我昨天跟中央电视台也说过了,我们是合作的关系,没有经济往来,网站是独立自主经营的实体,它免费为消委搞宣传。我们没有什么经费给它。”
贾民乡否认“3·15”网站是湖北省消协唯一权威性、指导性官方网站的说法,“这是错别字,应该是指导性的专业网站,属于专业性类别。'3·15'(网站)如果是企业行为,哪来权威性呢?那就是写作水平的问题,但是我们盖章了,那我们认可了这个错别字的东西,但我们不允许干违规的事情”。
至于盖章的原因,贾民乡说,因为“3·15”网站是免费宣传消委的,作为新闻媒体,宣传是应该付费的,但是消委没有付费用,在此情况下,为了支持他们,出台了一个文件予以支持,“至于他在这个过程中出现什么违规违法事情,我们要查处。”
贾民乡说,湖北省消委对“3·15”网站是松散型管理,企业与网站两方商定,你给我多少钱,我就帮你做什么宣传,义务与权利对等,消委没有额度限制,网站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己运作,但目前的调查中没有发现网站“借屏蔽投诉敛财”。
他承认,这份文件盖了公章,又是这样的措辞,“传到社会上,它会带来一定的影响。”他表示,如果是网站“拿着我们的章出去干了违法违规的事情,那我们就要负责,责任跑不了,要负管理的责任。”
由“严正声明”到“感谢”
3月26日,《新闻晨报》报道发出后,湖北省消委在荆楚网等网站上发出严正声明,声称“新闻晨报不实报道损害名誉”。
声明表示:“3月22日,上海新闻晨报记者姜鹏与我会联系,反映有企业向他投诉湖北'3·15'网站以帮企业屏蔽掉消费者在'3·15'网站的投诉为由,要求企业成为会员进行收费的情况。我会要求他将反映材料传我会。材料传来后,我会及时调查,发现是被人篡改、伪造的文件。”
声明说,“姜鹏在事实未完全调查清楚的情况下,于3月26日在上海新闻晨报刊登损害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名誉的文章,文章刊登后,大量网站转载了这篇不实报道,给我会名誉造成了严重损害。我会已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查处伪造公文人员,并派人到上海与上海新闻晨报社的领导交换意见、消除影响,同时请法律顾问协同处理此事。”
但在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的采访中,贾民乡表示,“但我还是很感谢新闻晨报的记者,毕竟给我们提了个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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