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经济是浙江的“一号工程”,也是经济增长的主引擎。浙江省人大常委会近日表决通过《浙江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该条例将于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浙江省统计局数据显示,2020年11月全省规模以上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制造业增加值增长25.3%,增速比规模以上工业高13.4个百分点,拉动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3.6个百分点,新动能增势强劲。
为了让总量已经数以万亿元计的数字经济具有更好的发展前景,立法保障是当务之急。
条例对数字乡村、数字教育等热点话题做出积极回应。例如,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在线学习平台和开放课程的广泛使用,大大促进了在线教育的发展,也突显了教育领域数字基础设施建设与需求不相适应的问题。对此,条例增加规定,“县级以上政府及其教育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教育领域数字基础设施和数字校园建设,加快数字技术与教育管理、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采取措施支持符合条件的各类主体规范发展在线教育,培育优质数字教育资源”。
让城市更具智慧,条例关注“城市大脑”应用推广,促进现代信息技术在城市交通、平安建设、医疗健康、生态环境保护、文化旅游等领域的综合应用。杭州城市大脑有限公司总经理申永生表示,“我们很高兴看到关于‘城市大脑’的定位和要求也在条例中得到明确,将数字化成果应用到城市治理当中,进一步提高治理水平和效率。”
“条例最大的亮点就是超越了个别部门,策动全省上下和相关部门政府机构联动和协同,这一制度创新走在了全国前列,未来释放的力量值得期待。”浙江传媒学院互联网与社会研究院院长方兴东说。(记者岳德亮、张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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