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有中国电信分公司财务人事表示,尽管目前相关抵扣政策还未确定,但“营改增”后可能使运营商的利润下滑5%到10%。目前,部分第三方市场机构预期,实施“营改增”后三大运营商的利润会应声下滑,中国移动、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利润下滑程度将分别在10%到20%之间。
中 信 证 券 等 多 家 券 商 研 报 介绍,除了因可抵扣成本占比小导致利润下降外,“营改增”对运营商的影响还包括:赠送终端、服务等被视同销售,运营商的销售策略面临调整;结算发票开票量增大;会计核算系统将进行调整;IT系统面临升级改造。而这些都将造成运营商成本上升,进而使其利润下滑。
不过也有财税专家表示,“营改增”后会给电信企业利润带来怎样的影响,还要看企业会采用怎样的增值税税率。有财务分析人士以中国联通2012年财报数据为例,向《经济参考报》记者介绍,若适用6%的增值税率,则中国联通的税负率(税前)将下降约2 .4%,对于净利率较薄的中国联通而言,将使其利润增厚50%左右;但如果适用11%的增值税率,中国联通的税负率(税前)则将增加约1 .4%,将侵蚀企业利润约30%。
机遇
倒逼运营商转型
尽管担忧利润下降,但也有运营商人士向《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营改增”势必倒逼运营商经营转型,在经历阵痛后,运营商将改变目前粗放的业务模式,转而采取精细化运营策略。因此,从长期看,“营改增”将对三大运营商的健康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北京中翰联合税务师事务所合伙人王骏介绍,目前三大运营商在竞争中均大量使用各种促销手段,如充话费送手机、积分换物品等。根据财税部此前明文规定,运营商开展的以业务销售附带赠送实物业务,属于电信单位提供电信业劳务的同时赠送实物的行为,按照现行流转税政策规定,不征收增值税,其进项税额不得予以抵扣;其附带赠送实物的行为是电信单位无偿赠与他人实物的行为,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而“营改增”后,预存话费送的手机、礼品,客户利用积分兑换的商品,均有可能视同销售,要计征销项税额。
对此,上述运营商财务人士表示,将根据“营改增”实施后的具体税率和抵扣政策,有针对性地调整目前的经营方式。例如,减少实物赠送,尽量通过产品折扣方式处理,并在发票上列明。此外,还有可能进一步加大集采力度,并降低手机终端的补贴额度。
普华永道中国大陆及香港地区间接税主管合伙人胡根荣认为,“营改增”后将对三大运营商的税务管理、营销模式、采购均产生直接影响,这将对企业的经营模式和业务管理提出更高的要求。
事实上,对于即将到来的“营改增”,三大运营商已经开始着手准备。
此前,有中国联通山东省分公司工作人员介绍,中国联通正在梳理供应商,确定哪些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可以提供增值税发票;而在采购过程中,则尽量不选择小规模纳税人,或者使小规模纳税人报以更低的交易价格。
有中国电信人士则介绍,实施“营改增”后,运营商现行业务模式中,一些坏账也会被确认为企业收入,并有可能按照11%的税率征税。因此,中国电信内部已经开始对各类套餐业务进行梳理,计划做针对性优化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