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这个看似复杂的问题答案却很简单,那就是知识产权在DVD产品中得到了很好的保护。大家知道在中国的电脑市场中,非常有特色的一点就是大家都在使用盗版软件。非但盗版光盘泛滥,甚至网上下载盗版产品也越来越方便。但是对于DVD产品,这种情形就很难再现了。为了有效地防止软件被复制,在美国活动图像协会(Motion Picture Association of America)的积极参预下,于1996年7月同东芝、索尼等12家家电与计算机公司就DVD软件版权与防盗版问题达成一致协议。1996年10月,由各方组成的DVD技术联合会公布了DVD软件和硬件采用的乱码技术以及按6大地区区域码分区发行软件的措施,实现了软件著作权保护与可靠使用。这就是我们常说的DVD是否“锁区”。由于DVD盘片是分区制作的,因此虽然我们通过非正当的手段得到了外国DVD产品的母碟,通过完全复制也不能在中国境内播放。因为在中国销售的DVD工具都是为中国所在大区量体制作的,别的大区的产品在我们的机器上就无法读取。当然大家一定都知道在DVD驱动器销售市场上有“锁区”和“不锁区”之分,这其中主要因素也是因为一些不法的商家制作了违法的DVD产品企图为盗版DVD碟片护航保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