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7月4日,在经过了严密的司法核议之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在一审判决中做出了足以让所有在电脑销售渠道中非法预装软件的盗版者引以为戒的处罚:被告上海年华电脑图文技术有限公司停止对原告奥多比公司享有的“奥多比排版专家6.5版”软件(Adobe PageMaker 6.5 Macintosh)、“奥多比电子照相馆5.0版”软件(Adobe Photoshop Version 5.0 Macintosh and Windows)、“奥多比绘图大师8.0版”软件(Adobe Illustrator 8.0 for Macintosh and Windows)著作权的侵害,并赔偿原告美国奥多比公司经济损失人民币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