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开征中国彩电反倾销税 最终解释16日公示 张钦 2004-06-06 09:38:19 【浏览字号选择:大 中 小】
从现在开始,中美彩电贸易争端的阴影真正投向中国彩电企业。根据程序,美国商务部将在6月3日前签署对中国彩电的反倾销征税令,并立即执行向中国彩电企业征收最高达78%的反倾销税。不过据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有关人士透露,业内颇为关注的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及美国商务部对这一仲裁结果所做的最终解释说明要推迟到6月16日才会由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对外公示。 另据了解,自今年4月份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作出中国彩电倾销幅度终裁结果后,美国商务部又在5月份以在终裁核算过程中出现了一些“微小、并非故意的失误”为由,对中国出口美国彩电的倾销幅度进行了微调。 美商务部最后确定的倾销幅度与4月13日美国商务部作出的终裁结果相差并不是很大,其中厦华幅度由4.35%调整到5.22%,康佳幅度由11.36%调整到9.69%,TCL幅度由22.36%调整到21.25%,长虹幅度由24.48%调整到26.37%;其他应诉的5家企业平均倾销幅度由21.49%调整到22.94%;未应诉企业仍维持78.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