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害群之马”败坏互联网(1) 陈建栋 2001-11-14 09:30:09
本报10月17日发表《这种网站太可恶》及评论《该管管个人网站了》之后,引起了各方的重视。日前,从四川省宜宾市公安局传来消息,宜宾市公安局已经依法传唤了“翠屏网络”的两位频道制作人,对此案正在进行深入调查。许多读者也纷纷来电来信,谴责这些非法网站,询问恶意程序的解决办法。 在看了本报的报道之后,信息产业部电信管理局副局长陈因说,《光明日报》提出了一个很好的问题,信息网络对促进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意义重大,不能让这些“害群之马”影响了互联网的健康发展。读者:这种网站应查封 一位河南的读者给本报发来Email说:“看了贵报10月17日刊载的《这种网站太可恶》一文,深有感触。最近一段时间,每当我上网时,便会有一个叫做‘简单接触’的色情网站先强行进入,我对电脑并不精通,几次试图修改设置都没有成功。我的孩子是高一学生,我生怕他无意中看到这个网站的内容。希望有关部门管管这种网站,如果是国内的,就将其查封,并追究其负责人的刑事责任;如果是境外的,应用必要的技术手段不让它进入我们的电脑。” 山东青岛的王先生来电告诉记者,类似的情况他也碰到过,由于改变设置无效,他只好重新安装了系统,结果计算机里原来保存的很多数据都丢失了。他指出,这种通过网络强行让用户浏览色情网页的行为比传统的传播色情出版物更为恶劣,因为用户是被迫接受的。同时,由于互联网本身具有媒体特征,传播的范围更广,后果也更加严重。主管部门:别让害群之马影响发展 互联网的诞生,解决了计算机之间的通讯问题,发展到今天,已经渗透到社会各方面,对我国社会、经济、文化产生了很大影响,但同时也出现了一些问题。陈因对记者说,党和政府一直在积极地推动互联网事业的发展,并通过法律规范互联网的发展,从1994年国务院颁布《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以来,我国已经颁布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在信息网络方面初步建立了一个法律体系,任何组织和个人都要遵守这些法律和法规。对于互联网上出现的问题,包括个人网站和个人主页,首先要通过法律体系的建立和法律知识的普及来解决。据了解,去年《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颁布之后,在信息产业部的组织下,各省市的通信管理局已经对全国6000多家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进行了核发经营许可证和备案工作。 陈因指出,除了加强法制建设之外,政府主管部门也要加大监管力度,保护公民权益。互联网已经不是一种简单的技术现象,还是一种社会、文化现象,因此提供网络信息服务的组织和个人,都要增强社会责任感。另外还要鼓励行业自律,通过参与互联网的组织和个人的自律,规范网络信息服务。据悉,目前中国互联网协会正在起草“中国互联网行业自律公约”,相信它的出台将促进互联网服务的规范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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