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含蓄到性感裸露 泳装的百年变迁(组图)(5)
二、从衬衣式泳装到无袖连体泳装,泳装款式的变迁 妇女泳装与男子泳装的不同之处在于,前者一直以其性特征引起关注和争论。从中世纪起人们就用一系列理由阻止妇女游泳甚至洗澡。只是到了17世纪,一些与医疗有关的洗浴方式(药浴和矿泉浴)才增加了妇女的洗澡机会。而种种限制使这种洗浴并没有给妇女带来多少愉快。妇女们必须穿上长及脚踝的厚衬衫外加一顶帽子以掩饰体形并保持体面。她们一出水面,侍者们就会给她们穿上长袍,使人看不见她们的潮湿身体。写于1687年的有关巴斯温泉浴的下列文字给我们提供了妇女泳装的最早记录: 妇人们穿着细黄帆布做的衣服走进浴室,这种衣服僵硬而宽大,有着牧师教袍那样的大袖子;这种衣服能在水中张开,使人看不见你的体形。而别的布则很贴身并使穿衣人看上去很糟糕……离开浴室后你会穿过一扇门并踏上伸进浴池的台阶……走了几步后,你让侍者为你脱下来的帆布浴衣慢慢落入水中,同时女佣将一件睡袍般的法兰绒长袖服装披在你身上。在你上台阶时,侍者会给你穿好衣服,再加上一件睡袍和一双拖鞋,并让你坐在椅子上……然后几个男轿夫会把你抬回家放在床前,你可以在床上慢慢发汗。有材料表明妇女们很不喜欢并尽量避免这种洗浴方式。那些爱时髦的妇女尤其不喜欢这种“极不得体”的浴装。随着海上游泳活动及娱乐性游泳的普及,这种难看而累赘的浴装的不切实际的特点变得越来越明显,可是直到19世纪还有人穿这种浴装。一位叫斯普赖的医生于1822年对妇女浴装的荒唐特点提出了批评:这种浴装阻止了水与身体有病部位的直接接触,影响了疗效。如果病人能不穿浴衣洗矿泉澡,这会是最好的方法;但如果病人非穿浴衣不可,这种浴衣应做得尽量轻而宽大;而且男女分浴也会在很大程度上改善这种情况。 斯普赖的第一种方案对当时的道德观来说当然是过于激进了,可是他的其他建议却引发了后来的变化。人们开始实行男女分浴。男人们和女人们不是在不同的浴室洗澡,就是在同一浴室的不同时间洗澡。有时一块海滩会被分成两部分——男子部分和女子部分。有时女子部分用帘子围起来以防止男人观看妇女们衣冠不整地从海中走上岸来。 此时的泳装款式也发生了变化。衬衣式泳装被一种有皮带的、长度及膝的泳装所代替。妇女们在这种泳装的下面还穿着裤子和丝袜。她们头戴游泳帽,脚上穿着类似芭蕾舞鞋的系带拖鞋。设计师们尽量用装饰和布料来强调这种泳装的“女性”特点,而这种女性化的泳装在强调女性特点的同时,还体现了一种控制性欲望的愿望。泳装的“女性化”和时髦化使其获得了公众的注视,这样泳装终于于19世纪80年代进入时装杂志和商店目录。 新式女泳装比老式泳装更为实际。妇女们现在在水中能够“自由嬉戏”而不是像以前那样泡在水中。但这种泳装仍可能造成危险。为了保持女性的“体面”,裙子被做得非常宽大,其边长可达8英尺8英寸,其湿重可达30磅。在这种“累赘的泳装”拖累下,妇女们很难真的去游泳。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尽管这种泳装设计的目的是掩盖女性身体,但它在潮湿时却会紧紧贴在身上而将女性身体用一种既可怜又荒唐的方式表现出来。换句话说,这种服装在实际运用中没有产生体面的形象。一位男游泳教练在1902年试穿了这种泳装后说: 我在穿上了这种游泳衣以后,才意识到几尺多余的布在水下能引起的危险。这种游泳衣非常宽大,四面八方都好像有东西在牵着我。穿着这种游泳衣游一百码会使我像穿着平时的游泳衣游一英里那么累。有了这样的经历以后,使我感到奇怪的不再是为什么没有几个妇女游泳能游得好,而是她们竟然能够游泳。 这一类的评论表明女式泳装引起的争议以及人们对合理款式的要求。1870年到1900年之间的年代是女式泳装历史上的一个转折点,在这段时间里,有关体面的观点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但就在这种服装规则和女性观具有强大影响的时候,妇女们开始从事体育运动,并藉此开始摆脱强加在她们身上的种种限制。在这时的社会中,我们一方面可以看见种种性别规定和对妇女行为的规定,而另一方面也可以看见许多妇女以积极的面目出现在社会上。 随着洗浴和游泳的流行,泳装变得不像以前那么引人注目。泳装的款式仍然保持原样,只是变得越来越简单,而妇女们在泳装下面仍然穿着紧身胸衣。那些想游泳而不是想散步的妇女喜欢新式泳装—一种有袖子和护腿(类似儿童睡衣的连体编织服装。基德韦尔认为一些大胆的游泳爱好者从1870年以后一直在穿这种泳装,尽管它只是在20世纪20年代才被时装评论家们接受。而政府的立法机构通过法律严格禁止了这种“放荡”的服装,并对人们在海滩上穿戴的服装做出了规定。这些法律规定游泳衣必须覆盖从颈部到膝盖的人体部位。有些妇女因为没穿丝袜、鞋子或长裙而受到罚款。面对这些惩罚,妇女们仍然经常无视这些规定。举例来说,一位根据1864年通过的“女性服装改革法”而受到起诉的悉尼妇女对自己的行为进行了如下的勇敢辩护: 法官:你曾在公众场合没有穿衣服。 被告:大人,我当时穿着内衣在海里游泳。 法官:这正是问题所在,太太。你对此有何解释? 被告:大人,那天天气很热,而沿岸的海水看上去很凉快,令人很想游泳。 法官:你当时头脑很清楚吗?你对自己的行为有清楚的认识吗? 被告:是的,大人。我对此有清醒而愉快的认识。 法官:这张照片说明你没有穿衣服。想一想吧,太太。如果其他妇女以你为榜样,那么她们还有什么大胆的事做不出来呢? 被告:是这样的,大人。 如此善辩的妇女也许不多,但许多妇女无视种种清规戒律,而将游泳当成一种运动和争取社会自由的行为。随着泳装的流行,越来越多的妇女开始穿这种服装。而游泳在成为女子体育比赛项目后,进一步促进了泳装的流行。女子游泳于1912年首次成为奥运会项目。穿着有半长裤腿的无袖连体泳装的范妮·杜拉克在许多项目中独占鳌头。 杜拉克意识到她的泳装会引起争议,因此当她站在起点时一直穿着长毛巾袍,只是在比赛即将开始时才脱去袍子。 凯勒曼的游泳服和跳水服在英国和美国引起了轰动。她为好莱坞设计的游泳节目在1916年至1952年之间启发了一系列有关水上运动的电影(她的生平故事于1952年被拍成由埃丝特主演的电影)的出现。这些以女运动员为主角的电影塑造了妇女的积极形象以及“显示女性身体”的新规则(Fotheringham1992∶181)。泳装的款式反映了那种新发展。到了20世纪20年代,人们开始认识到泳装必须切合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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