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达相机 请先拍清楚自己
【eNet特约评论】提起柯达,中国人几乎没有不知道的,它在中国市场取得的业绩及在国人的声誉一直都很好,但最近发生的事件,如果柯达公司再不积极应对的话,其在中国积累的声誉将很快毁于一旦。这个事件就是中国多达300多名的消费者同时投诉柯达公司的同一款数码相机LS443,并集体索赔,结果引起柯达与消费者之间强烈的分岐。媒体的介入,更是火上浇油。 两者争论的焦点大体上集中在如下两个方面,一是用户认为这款相机有质量问题,而柯达却以通过相关部门检测为由,拒不承认有质量问题;二是消费者要求柯达象在台湾一样免费更换,但柯达公司拒不承认在台湾执行的免费更换。矛盾出来了,柯达本应该勇敢面对这个矛盾,但实际上柯达的做法却令消费者心寒,其行为也颇令人生疑。 一是中国消费者协会在举行听证会时,会场上给柯达公司留的位置一直空着,“其实柯达公司还是有人去的,只不过他们是“埋伏”在会场上的各个角落”,在此大愚要问柯达公司为什么不敢光明正大地出现在现场,而是偷偷摸摸地到现场呢?为什么不敢面对消费者呢?如果你有你认为比较正当的理由,为什么不敢到听证会上说一说呢?这是解决冲突的积极态度吗?在中国有一个词叫“做贼心虚”,而柯达的行为很容易让人想起这个词! 二是不承认有质量问题相机的检测结果。争论出来后,相关部门工作人员把消费者的5台LS443相机交给了陕西兵器工业检测中心,检测结果表明“这个相机现在肯定是因为质量问题”但柯达公司却以“使用的是旧相机作为检验对象”为由,拒绝承认检验结果,然而LS443相机是2002年上市并在2003年就退出了市场,也就是说现在市场上根本找不到新相机,柯达是唯一可能提供新相机的地方,可是柯达一直没有主动提供。 三是曾有人建议柯达召回这款具有质量问题的相机,但柯达公司认为“只有对人身和财产有重大损失的产品才实行召回制,相机根本不对人身造成伤害,自然也不需要召回,而全额退款更是没有理由。 最让人耐心寻味的是柯达在中国开了一个先河,那就是指责中国消费者协会,认为中消协在“某机构并未对柯达LS443数码相机进行质量检测的基础上,对外披露了该机构做出的所谓‘查验报告’,中消协在这件事情上没有实事求是,给柯达公司造成巨大的负面影响”。 从以上柯达的种种做法中,我们可以看出柯达明显地是在推诿本应负起的责任,而且不愿拿出解决办法。即然柯达不承认在台湾实施的是免费更换,在台湾实行的是“消费者享有14天试用期,试用期结束后,柯达将主动与消费者联系以处理后续升级事宜”,为什么就不能在中国采取这种形式? 根据柯达目前的表现,可以肯定的是柯达与消费者之间的争论还将持续下去,对此大愚提醒中国消费者与中国消协,不要盯住要求与台湾同样的处理方式不放,只要是质量问题,即使中国是第一例,柯达都要负起应付的责任,千万别打错了靶子,白白地耗费时间。 柯达事件也给一些厂家提个醒,在互联网时代,聚集效应越来越明显,全国各地的消费者很容易通过互联网就能集中起来,联合与厂家争论。一个人力量是有限的,但集体加媒体的力量却是难以想像的,如果某厂家的产品以这种面目让人记住,其后续负面效应是怎么想像也不为过。柯达事件更能深切地体现出“质量是企业的生命”,只要有一款产品质量不合格,而且又与消费费因为如何处理发生争执后,基本上这个企业是死定了。 另外需要明确一点是,对于柯达在台湾的有利于消费者的处理方式,是迫于外在的压力。据介绍,在台湾最初柯达也同样拒不赔偿,同样认为“是由人为因素造成的,并不是因为柯达的相机设计不良”。当时台湾主管部门要求柯达提供LS443相机在台湾的销售和维修的数量,柯达以商业秘密为由拒绝了这个要求。但台湾相关部门对柯达说“如果你不愿意提供数据,就是妨碍我执行我的公务,那我全省只要有柯达LS443的县市,就每天罚你20几万台币”,最终柯达不得不妥协。在中国大陆为什么就不能这么做?!! 对于柯达事件发生后,对于这样的情况到底该怎么解决,我国当前的法律没有明确的界定,对于由于在设计过程中出现了某些缺陷发生批量性的质量问题,它的处理,制造商应该采取什么方式在法律没有特别清晰的规定。我们法律的漏洞到底还有多少? 无法可依就无法保障争论双方弱势群体的利益! 柯达在其发往员工的内部邮件中,有这样的两句话“质量是柯达的生命,消费者是柯达的血液”,说得漂亮,但做的呢?一旦血液没了,柯达也就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