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日报记者 王迎霞
1月19日-22日,宁夏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在银川市召开,“高质量”成为高频词之一。自治区政协委员赵功强建议提高技术合同成交额,对促进科技经济结合、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技术合同成交额是衡量区域科技创新能力和科技成果应用转化能力的关键指标,是反映科技成果转化活跃度、科技与经济结合程度、科技服务能力的重要数据,也是考核自治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指标。近年来,自治区先后出台《技术市场促进条例》《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实施意见》《技术交易补助管理暂行办法》等政策文件,加速了宁夏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推动了技术合同成交额平稳增长。
“十三五”期间,宁夏共认定登记技术合同6398项,成交额为64.01亿元,同比“十二五”分别增加119.11%和325.88%。然而受发展水平等因素影响,宁夏2021年技术合同成交额不足全国总额的0.1%,排名处于落后水平。其主要原因在于:一是宁夏科技发展水平和创新能力长期落后于发达地区,且技术供需不平衡;二是技术合同实施主体对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主动登记的积极性不高,没有实现应登尽登;三是对技术合同登记机构没有相应的激励措施,主动服务意识不强。
赵功强委员为此建议,要不断提高全社会对技术合同登记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调动技术合同当事人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制度是国家鼓励科技成果转化、促进和保障技术市场繁荣发展的重要制度,是欠发达地区促进创新创业创新、加快技术转移的有效方式,必须首先从思想上高度重视。”他说。
推动政策扎实落地,是提高技术合同成交额的强力保障。赵功强委员认为,要全面落实《自治区技术市场促进条例》《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实施意见》以及技术交易奖补、税收优惠等政策,对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依法订立的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技术许可合同、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进行进行审查和登记,对符合税收优惠政策的技术合同要“应免尽免”。
赵功强委员建议,要重点加强对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的培训,探索“技术市场平台+东西部技术转移服务平台+企业需要+创新资源”的服务模式,强化对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的扶持力度,如设立财政科技专项资金,对承担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服务的机构每年给予专项经费支持,或借鉴东西部发达省市经验,按照登记技术合同成交额给予一定激励补助,提高认定登记机构工作积极性,实现“应登尽登”。
(文中图片均由受访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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