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预置行为,提升移动互联网应用服务供给水平,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开征求对《关于进一步规范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预置行为的通告(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告》)的意见,并要求于2022年3月3日前反馈意见。
《通告》指出,移动智能终端预置应用软件应遵循依法合规、用户至上、安全便捷、最小必要的原则,按谁预置、谁负责的要求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依法维护用户知情权、选择权,保障用户合法权益。生产企业应确保除基本功能软件外的预置应用软件均可卸载,并提供安全便捷的卸载方式供用户选择。
《通告》明确了基本功能软件的范围:操作系统基本组件的范围包括系统设置和文件管理;保证智能终端硬件正常运行的应用范围为多媒体摄录;基本通信应用的范围包括接打电话、收发短信、通讯录和浏览器;应用软件下载通道为应用商店。实现同一基本功能的预置应用软件,至多有一个可设置为不可卸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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