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巴州区教科体局召开全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暨工作约谈会,区纪委监委驻局纪检组长、局党组成员马青,区人民政府总督学符皓出席会议。
会上对巴州区中小学生校服选用工作进行了总结,并指出了校服选用过程中存在的一些不规范情况。
符皓指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政策性强、影响面大、社会关注度高,各校必须高度重视,进一步规范校服选用工作,做到为学生选用的校服学生喜欢、家长认可、社会满意。
符皓要求,做好校服管理工作,一要严格落实自愿着装要求。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 教基 -[2015]3 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实施意见》川教 [2016]108 号和巴州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通知》巴州教科体函 [2021]68 号文件精神,为学生选用校服必须严格坚持自愿着装原则,学生是否穿着校服必须由家长委员会讨论确定,并征得 90 %及以上学生家长同意后,方可为学生选用校服。中小学生着装周期不低于两年,毕业年级和幼儿园不得选用校服。二要严格落实采购报批要求。全区公民办中小学校为学生选用校服必须按程序报批报备,相关程序要求由区学校后勤服务指导中心严格把关,规范选用流程,凡不符合程序和要求的一律不得批准采购。三要严格落实采购流程要求。各中小学校在校服选购时,无论是选购公告的发布、生产企业资质的确定、具体的遴选方式、采购合同的签订、采购环节及验收的明确要求和备案等都必须公开、公平、公正、透明,采购合同必须一年一签一报备,杜绝一合同管多年多次的现象。四要严格落实质量和价格要求。中小学生校服面料、辅料、配件(料)和制作的工艺等有关安全与质量都应符合 GB18401 《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 GB31701 《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 GB/T31888 《中小学生校服》等国家标准,校服成品应具备齐全的成衣标识。学校验收时应实行“台账”和“明标识”制度,必须查看产品是否有完整的成衣合格标识和由法定机构出具的本批次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同时核定与合同约定的原辅材料、颜色、款式等,校服价格必须是遴选小组与供应商最后谈判确定的价格,同时要为贫困、残疾、建档立卡等家庭学生提供免费校服,比例不得少于总量的 2 %。五要严格落实责任要求。校长是校服采购工作第一责任人,必须切实履行好监督管理执行落实责任,严格遵守规定要求和采购程序,加大宣传力度,特别是不得将教师着装转嫁在学生校服的采购中,不得在校服采购中违规操作谋取利益。对不按程序申报和采购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将严格追责问责。区学校后勤服务指导中心要建立校服管理台账,加强业务指导,并与学区教育督导组一起对将要发放到学生手中的校服进行查验把关。
我们都知道,校服质量直接关系到学生的安全。在校服质量层面,校服企业除了要严格落实相关校服质量标准外,也可以采用市场上众多校服企业信赖的校服监管码,用于校服品质追溯与质量监管。据悉,校服监管码由钦家智能校服安全平台提供技术支持,功能多样,能够助力校服企业快速建立校服质量电子追溯制度,实现校服品质人人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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