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在北京五八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八公司”)与贵州五八转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告”)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二审中,认定“五八”字号经五八公司长期使用,已经在互联网信息发布平台领域具有较高知名度,五八公司对权利商标已进行了一定规模的宣传和使用,权利商标在在线广告或中介服务行业具有一定的知名度,侵权公司应承担相应责任,维护了五八公司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二审认为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的一审相关判决正确,予以确认,并勒令被告立即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判令被告在其官网、微信公众号、小程序停止使用“58转铺”字样和标识、注销“58zpu.com”“58zpu.cn”两域名、停止使用“贵州五八转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企业名称和“五八”字号、刊登声明消除不良影响、并赔偿50万。
被告贵州五八转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其注册了58zpu.com的域名搭建网站,网站上有“找铺转铺就上58转铺”等宣传语,还在微信平台开设“58转铺”小程序、公众号,并从事与五八公司主营业务相同的店铺租赁信息发布业务,混淆了公众视听,违法商标法相关规定。
五八公司成立于2005年12月,享有“58”商标、“五八”商标、“58同城”、“五八同城”等商标专用权,经过长期运营,权利商标和核心品牌“58”、“五八”拥有了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被告并非五八公司或其下属公司,在未经五八公司许可的情况下,被告使用与五八公司相同或高度相似的标识,明显将导致相关公众对该网站提供服务的来源误认。
商标是用以识别和区分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标志。国家加强对商标的管理,保护商标专用权的目的在于促使生产、经营者保证商品和服务质量,保障消费者和生产、经营者的利益。五八公司依托平台在招聘、房产、汽车、本地生活服务等领域多年的深耕细作,不断升级产品服务,积极探索和提升全方位品牌影响力的最佳路径,筑牢品牌“护城河”。在遭遇商标侵权、傍名牌等问题时,五八公司坚决维护品牌声誉,并采取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以期持续发挥五八公司资源、品牌方面的优势,为用户带来简单美好的生活服务,为行业创造更多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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