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为加快引聚高层次人才,威海经开区推出人才政策体系,不断优化人才创新创业环境,为全力打造共同富裕先行区,不断开创“精致城市·幸福威海”建设新局面,争当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排头兵贡献力量。人才引育靶向扶持,平台建设激发活力,配套服务夯实保障……这里有更优的服务、更大的平台、更高的扶持、更多的资金,a诚邀各方俊贤来威海经开区干事创业。
一、人才引育扶持
(一)高端人才支持计划
1.人才项目资助计划。在威海经开区申报入选或全职引进下列人才的,在享受国家、省级、市级政策的基础上,给予相应配套支持:省“一事一议”顶尖人才,最高给予500万元配套支持;国家相关人才计划专家,给予250万元配套支持;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海外)、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及相当层次人才,给予80万元配套支持;泰山产业领军人才、泰山学者及相当层次人才,给予160万元配套支持;省“外专双百计划”个人项目和团队项目,分别给予50万元、100万元配套支持。在我区申报入选下列人才的,给予相应配套支持: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留学人员来鲁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给予20万元配套支持;威海市产业领军人才,给予30万元配套支持。对入围威海市级以上产业人才项目评审,且与企业签订正式协议的,视项目实施成效,按国家级、省级、市级,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经费资助。
2.创业扶持计划。高层次人才来威海经开区创办科技型企业,为第一大股东且持股比例不低于30%,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成果国际国内领先,有较好市场前景的,按照实际投资额的30%,最高给予1000万元资金扶持,特别优秀的可一事一议。优先支持先进装备与智能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新医药及医疗器械、现代轻纺服装四大工业主导产业和航运物流、康养旅游、会议会展三大服务业产业。此外,对持续创新能力强、市场潜力大的项目,可给予不超过2000万元的引导基金扶持。企业自成立之日起5年内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到1000万元、3000万元、5000万元以上的,分别给予20万元、60万元、100万元奖励。企业购置自用办公场所,可享受每平方米1000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租赁自用办公场所的,3年内,每年按照房租总额(不高于市场价)的50%给予补贴,累计不超过50万元。
对全职引进或来区创业的高层次人才,给予免费入住高层次人才公寓待遇,或每月最高6000元租房补贴,期限3年;或在区内购买首套自住房的,最高给予200万元购房补贴。
(二)精英人才支持计划
企业紧缺人才引进计划。鼓励制造业企业从区外全职引进工作满1年以上,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管理、研发、财务、营销等领域人才(集团公司内部人员调动除外),重点面向先进装备与智能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新医药及医疗器械、现代轻纺服装四大主导产业。对于到经开区就职前3年内担任过世界500强企业、中国500强企业、中国民营500强企业、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部门主管及以上级别的高级管理人才或具有正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才,经认定,给予每人每月最高5000元工作津贴,连续发放3年,并最高给予50万元的首套房购房补贴,或免费入住人才公寓待遇(期限3年);对于企业通过猎头等中介机构从区外全职引进含税年薪在50万元以上的管理、研发、财务、营销人员,按照企业实际引才成本的30%,每引进1人给予企业不超过10万元的引才补贴,单个企业累计不超过30万元。
(三)支撑人才支持计划
1.高校毕业生引进计划。对首次在我区创办企业或首次到区内企业全职工作的45周岁以下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给予每月5000元工作津贴,35周岁以下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本科大学生分别给予每月2000元和1000元工作津贴;对首次在我区创办企业或首次到区内规定范围企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冲击新目标入库企业、后备库企业以及创新型企业培育库企业)全职工作的35周岁以下全日制大专生,给予每月500元工作津贴。工作津贴连续发放3年。
到卫生系统医疗岗位工作的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到教育系统教学岗位工作的硕士及以上毕业生、“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毕业生(待遇同硕士研究生);到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工作的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到新型研发机构(民办非企业)工作的硕士及以上毕业生;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基地)在站博士后,参照执行。博士后出站后继续留区工作的,已有博士生政策扶持期限延长至5年。
此外,给予首次在我区创办企业或首次到区内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新型研发机构(民办非企业)全职工作的上述高校毕业生下列安居待遇: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及在站博士后,免费入住人才公寓或每月1500元租房补贴,期限3年;或连续工作满3年在区内购买首套自住房的给予20万元购房补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免费入住人才公寓或每月800元租房补贴,期限3年;或连续工作满3年在区内购买首套自住房的给予12万元购房补贴。全日制本科大学生,入住人才公寓或每月500元租房补贴,期限3年(入住人才公寓的,第一年免费);或连续工作满3年在区内购买首套自住房的给予8万元购房补贴。
来区创业的高校毕业生,还可按规定享受最高2万元一次性创业补贴、最高1万元场地租赁补贴,可申请最高额度为6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并享受贷款贴息政策。
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聘用首次在我区全职工作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大学生的,每聘用一人分别给予50000元、10000元、2000元一次性奖励,每个单位每年最高10万元。高校毕业生参加我区人社部门备案的集中招聘活动,应聘成功的,最高给予1000元交通食宿补贴。
2.技能人才培育计划。对获得世界级技能赛事金银铜奖的,分别给予个人和培养单位20万元一次性奖励;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的,分别给予个人和培养单位10万元一次性奖励;入选齐鲁首席技师的,给予培养单位10万元一次性奖励;入选威海市首席技师的,给予培养单位5万元一次性奖励。企业培养或引进高级技师、技师,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每新增一人分别给予企业2000元、1000元补贴。企业新培养或新引进的高级技师,享受硕士研究生入住人才公寓或租房补贴待遇。
二、平台建设扶持
1.校地联合培养平台。鼓励大中专院校与我区合作培养输送人才,院校为我区输送实习、就业学生,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院校补贴。
2.社会力量引才平台。在海内外设立“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才引智工作站”,每年最高给予20万元工作经费,在此基础上,根据引才成效,每年给予奖励。人才中介服务组织、科研机构、企业或个人为我区全职引进或引进5年内申报入选下列人才的,给予相应奖励:省“一事一议”顶尖人才,给予50万元奖励;国家相关人才计划专家,给予30万元奖励;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海外)、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及相当层次人才,给予20万元奖励;泰山产业领军人才、泰山学者、省“外专双百计划”及相当层次人才,给予20万元奖励;申报入选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留学人员来鲁创业启动支持计划、威海市产业领军人才的,给予10万元奖励。全职引进两院院士及相当层次人才的,给予200万元奖励。推荐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到我区企业工作的,每到岗1人给予中介服务组织1000元奖励。
3.专题引才活动平台。鼓励区内企业积极参加各级政府组织的海内外人才对接交流活动。参加省级海外引才活动的,给予企业20万元补助资金;参加威海市海外引才活动的,给予企业10万元补助资金;参加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大会、山东省海洽会、威海国际英才创新创业大会等国内各级人才交流活动,企业布展的省外最高给予3万元、省内最高给予1万元补助资金,企业布展并与参会专家签订实质性合作协议的,最高给予10万元补助资金。企业参加人社部门组织的高校招聘会,省外的给予每家企业2000元交通食宿补贴,省内的给予每家企业1000元补贴。支持国内外各领域知名的高水平学术会议(学术组织)、专业论坛(峰会)在经区举办或永久性落地,最高给予100万元资助。
三、配套服务保障
1.加大人才奖补支持。对来区创新创业的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奖补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和利息股息红利)区级留成部分,最长5年。
2.完善人才“一站式”服务。建设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中心,打造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服务平台,采取前台一站受理、后台多部门协作的模式,为人才提供工商注册、安居落户、政策兑现等全链条服务。
3.保障人才安居待遇。加快建设一批设施齐全、配套完善的人才公寓,满足高层次人才、紧缺人才、高校毕业生、技能人才等各类人才的住房需求。
4.妥善安置配偶子女。高层次人才配偶愿意一同来区工作的,由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和用人单位帮助协调安排工作。其中,属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的,由组织人事部门协调落实工作单位。高层次人才的子女,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安排到所需学校(幼儿园、小学、初中)就读。来区创业或在区内企业全职工作的持有有效期内“山东惠才卡”“威海英才卡”的其他人才参照执行。
5.提升医疗保障水平。每年免费为管理期内的高层次人才在市属三甲医院提供1次医疗保健检查待遇,来区创业或在区内企业全职工作的持有有效期内“山东惠才卡”“威海英才卡”的其他人才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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