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业鹏认为,网上商城评价机制存在的一些问题应引起关注:
其一,买家评价标准过于笼统,作出中差评无须基本的证据理由,使得评价偏离消费体验的理性表达,而演变为交易情绪的随意发泄,进而使"评价"成为了双方当事人可以交易的筹码,破坏了公平的竞争秩序,侵害了其他消费者对服务质量的知情权;
其二,网络评价的双向实名制,虽一定程度上提高了评价的客观性,但也使得网商和消费者两个群体的利益博弈变为特定买家和特定卖家之间的"个人恩怨",诱发了恶意差评和打击报复事件的频发;
其三,"恶意差评"的认定标准不够明确与科学,使得部分被恶意消费者和同行竞争者损害的商家放弃正常投诉渠道,而使用"私力"救济来之不易的信誉,进一步激化了双方当事人的矛盾;
其四,对于实施恶意骚扰或者报复行为的违法者,追责机制和执法力度上的欠缺,严重威胁并损害了广大消费者的人身和财产权益,同时也使得消费者在作出评价时存有"后顾之忧",削减评价体系的制度效能,形成恶性循环。
如何完善网上交易信用机制,岳业鹏提出了以下建议:
一是细化完善评价标准,提交中差评需要提交初步证据和基本理由,否则将不会显示在评价统计中;
二是参与交易的消费者提交评价后,网络交易平台要作出匿名处理,免除消费者评价时的后顾之忧,缓解网商与消费者的对立情绪;
三是明确"恶意差评"的认定标准,理顺卖家被恶意差评的救济途径。通过买家的交易情况、是否有习惯性差评记录、提交差评时的理由、是否存在同业竞争关系等综合因素认定,并及时删除被确定的"恶意差评",同时限制习惯恶意差评者的评价权利,保护网商的合法权益;
四是要坚决查处并打击恶意骚扰或线下报复行为,除追究其行政和民事法律责任外,构成犯罪的,还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同时网络交易平台要通过公告的方式,通报网商的不法行为,提高其实施报复行为的"违法成本",从源头上减少恶意报复行为。
"较理想的信用评价制度是既要保护消费者对接收服务表达意见的权利,又要细化并明确‘恶意差评’的认定标准及惩罚措施;既要完善商家遭遇不公差评时的救济途径,又要严厉打击恶意骚扰和线下报复的违法行为。要进一步完善现行的消费者评价机制,形成鼓励消费者提出批评意见与促进网商提高服务水平之间的良性互动,建构公平、和谐的网商竞争秩序和交易环境。"岳业鹏说。
相关阅读:
饿了么乱象:80分钟送不到 82岁送餐员投诉爆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