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央行下发《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手机支付业务发展的指导意见》、《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并征求意见。其中显示:个人支付账户转账单笔金额不得超过1000元,同一客户所有支付账户转账年累计金额不得超过1万元。
3月14日,央行下发紧急文件《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司关于暂停支付宝公司线下条码(二维码)支付等业务意见的函》,叫停支付宝、腾讯的虚拟信用卡产品,同时叫停的还有条码(二维码)支付等面对面支付。
对此,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互联网金融研究员曹磊认为,目前的第三方支付平台已有庞大的载体量,此举若实施,将扼杀大批网购族以及电商企业。
2013年以“余额宝”、“理财通”为首的互联网理财以其庞大、迅速的资金吸收力撼动了整个银行理财市场。若《办法》最终通过并实施,网络理财的扩张将被套上紧箍咒,“宝宝们”引以为傲的资金自由转入转出将优势不在,而网络理财将沦为只适用于小额理财的“屌丝理财”。
央行此举限制第三方支付的同时,更是限制了网络经济市场尤其是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必将会引起必将引起众多消费者及商家的不满;但无论实施与否,央行此举极大的凸显了对互联网金融产品的强势监管与绝对话语权。
显然,如今的互联网已不再是简单的渠道工具,其创新产品已对许多传统行业产生了全方位冲击与挑战,二维码支付方式实质是用线上支付来做线下收单业务。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互联网金融部钱海利助理分析师认为,虚拟信用卡是大数据模式上衍生的创新服务,能为电商企业O2O带来增值服务;央行对二维码等创新支付的暂停,不仅打乱了了阿里腾讯等巨头的O2O支付领域布局,更是对电商开展“过度创新金融”的一个“警示”。
其实,互联网金融之所以遭到央行“当头棒喝”,与其太过张扬不无关系。按理说,阿里、腾讯等走在这条虽然“法无禁止”,但也不是“法有授权”的路上,应该低调潜行,等群众教育都基本普及,群众基本都发动起来后,再行高调不迟。但是,由于这两家的竞争关系,使得谁也不敢后高调。只能比赛,抢着高调,谁更高调。结果就是,群众还没充分发动起来,受损利益集团已经蹦了起来。将一桩本应温水煮青蛙的事情,变成了沸水煮青蛙。
常言道,事缓则圆。如果能够重新来过的话,互联网金融的进程本不应该是这样的。当然,如果还有重新来过的机会的话,相信阿里和腾讯,也绝不再会猛火快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