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上述行贿和串通投标的行为联系已经改称慧与公司的中国惠普公司,该公司工作人员回复称:“慧与公司致力于最高的商业行为准则,我们的员工都应该遵守这些准则。公司认真对待所有指控,对任何申诉都彻底调查。”但该公司拒绝回答进一步的问题。
由于中旭阳光公司由周滨和赵明按照8:2的出资比例设立,两人同样按照该比例分成。赵明在庭审中表示,其在中旭阳光只负责行政事务,业务方面均需请示周滨决定,自己没有决定权。赵明的辩护律师北京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金晓光和祝永根据此对赵明涉及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指控表示,赵明犯罪情节较轻,系共同犯罪中的从犯,希望从轻或减轻处罚。
中旭阳光的生意
根据检方的指控,2007-2012年,中旭阳光及其高管赵明、路宁龙、刘岩、罗奎和实际控制人周滨,在参与中石油系统组织的项目招投标过程中,与招标人投标人采用相互串通报价、代其他投标人投标等非法手段揽取招投标项目,中标项目金额共计约5963.71万元。
其中,赵明参与了全部七起,中标项目金额约5963.72万元;路宁龙参与六起,中标项目金额约5543.72万元;刘岩参与三起,中标项目金额人民币约1156.4万元;罗奎参与一起,中标项目金额人民币650万元。检方指称,七次招投标活动均是赵明和周滨决定让中旭阳光参与的。
串通投标罪是指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其刑期不超过三年。
在2007年10月周永康走上自己政治生涯最高峰之时,周滨旗下以石油信息化为主业的中旭阳光也在中石油系统一系列投标活动中如鱼得水。根据此前的报道,中旭阳光拿下了中石油旗下十多家省级分公司涉及8000座加油站的零售管理系统信息化大单。
另外,中旭阳光能源还宣称自己参与了中石油的成品油物流配送系统、工程项目管理系统及信息系统管理等多个信息化项目建设。这其中即包括检方指控周滨、赵明等人所涉及的七起串通投标。
2007年,周滨和赵明商议承接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地震解释系统服务器硬件设备采购项目。周滨找到时任大庆油田董事长兼总经理王玉普,王玉普答应并安排副总经理冯志强在该项目招投标时对周滨予以关照,冯又安排大庆油田勘探研究院总工程师陈树民具体办理。
为此,招标方重新制订了技术方案,明确采购产品品牌,限定参加投标代理商数量,并以邀标方式帮助中旭阳光中标,陈树民并为中旭阳光给相关工作人员和评委打招呼。2008年3月,中旭阳光获得了大庆地震油田解释系统项目的计算机设备买卖合同。中标项目金额人民币1215万元。
2012年,大庆油田又邀请中旭阳光参与大庆油田地震处理解释集群系统采购项目招标。与中旭阳光一同获得邀请的还有北京东晨利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和大庆金三元有限公司。与上述手段类似,在路宁龙等人的操作下,中旭阳光与东晨利能串通招投标报价,约定事后分包工程和购买东晨利能的产品。最终中旭阳光中标,中标项目金额人民币2534万元。
周滨在石油系统强大的人脉和背景,使得上述招投标闹剧在一段时间里愈演愈烈,中旭阳光无往不利。
2010年,中旭阳光副总刘岩将得知的中石油股份公司大连销售分公司(下称大连分公司)将启动加油站管理系统运行服务项目消息告知周滨、赵明等人,并建议参与竞标,周滨等人决定参与。此后,大连分公司邀请中旭阳光、惠普公司、北京中软金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下称中软金卡)参与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