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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台价值2万元的笔记本电脑,给大三学生黄静换来了近10个月的“牢狱之灾”。 2006年,黄静购买了一台华硕电脑,在修理过程中发现其CPU存在问题。然而在维权过程中,黄静却被华硕以敲诈勒索之名告到公安部门。
此后,黄静被批准逮捕,在看守所度过了近10个月。近日,黄静终因“冤狱”获得了国家赔偿认定书。昨天,黄静及律师决定对华硕提出名誉侵权、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以及诬告陷害三项诉讼。
向华硕提出5百万美元赔偿
2006年4月14日,22岁的黄静因涉嫌敲诈勒索被北京海淀检察院批准逮捕,并进了看守所。回忆起初的日子,黄静说:“我根本没有敲诈,我没错。”当时在两个月之前,黄静还是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的大三学生。改变她命运的,是那台价值2万余元的华硕V6800V型笔记本电脑。
2006年2月9日,黄静在华硕代理商北京新人伟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购买了这台V6800V笔记本电脑。当天下午,该电脑便在运行时出现了蓝屏死机等情况。随后几经修理,该电脑问题仍存在。最后一次修理时,华硕工程师告诉黄静,“由于等待时间过长,免费将2.0GHz的CPU升级到2.13GHz。”
此后,黄静发现“新”电脑问题更大,开机不到一小时,机身的温度就把写字台的木头表层烫坏了。黄静通过软件检测发现,该电脑内安装的CPU是英特尔公司的工程样品处理器,即测试版CPU。经证实,这种CPU性能稳定性差,是英特尔公司明令禁止在市场销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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