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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代工产业燃起了知识产权“战火”。
在可能是全球发展最快的手机代工企业比亚迪公司准备在中国香港分拆上市进入倒计时之际,全球最大的手机代工企业富士康已在香港和深圳两地以侵犯商业秘密为由起诉之,并在香港开出了51亿港元的天价索赔。鉴于此案的重要性,其关键部分相关证据的司法鉴定听证会日前在北京举行,15人组成的专家组对当事人双方进行了质询。负责此鉴定听证的北京某鉴定中心主任赵军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鉴定结果应该在12月中旬出来。对于外界“富士康此举是为了阻止比亚迪手机部分上市融资”的猜疑,富士康发言人表示“问题并非这样简单”。比亚迪法务部负责人则表示,“别人的目的,你是不好推测的”。
【事件】
比亚迪代工火箭式发展富士康诉其侵犯商业秘密
比亚迪是全球第二大手机二次电池生产商,2003年进入手机代工领域,只用了三年时间,其手机代工业务便如火箭般飞速上升。根据比亚迪发布的年报,2006其手机制造营收超过了50亿元,而2007年上半年在其86.2亿元的营业额中,手机部件及组装业务获得了51%的业绩增长,达到了31.68亿元的规模,年平均增长率达到了不可思议的169%。
比亚迪手机业务的爆发性增长,显然对全球手机代工“老大”富士康形成了威胁。更让富士康不能忍受的是,富士康发现,比亚迪手机能够在如此快的时间内火箭般窜升,重要原因是比亚迪挖走了富士康的大批员工。富士康宣传部门负责人刘坤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采访时表示,在比亚迪的成长过程中,约有400人次的富士康员工通过各种手段被“挖到”比亚迪,富士康随后就此向法院提起诉讼。现在,其中的两名前富士康高级员工——柳相军和司少青已被司法部门拘捕,在押候审。刘坤说:“法院出示的在比亚迪员工电脑中发现的证据中,有100多份是有富士康集团标志的文件,更富戏剧性的是,其中一些来往的书信讨论的就是如何到富士康去挖人。”
根据《每日经济新闻》获得的富士康今年6月27日以“商业秘密侵权”为案由对柳相军和司少青的民事诉讼状显示,富士康拥有一系列与手机生产相关的技术秘密和经营秘密,包括工艺标准文件、工艺流程图、工艺规范文件等,这些文件构成了富士康的技术秘密,而且富士康与员工均签订有保密协议或者保密条款,且原告经常对员工进行保密培训和教育,并制订了严格的保密制度。而就在柳相军和司少青跳槽至比亚迪后很短的时间内,比亚迪就建立起了与原告工艺流程高度近似的工艺系统。比亚迪使用了与原告极为近似的工艺流程系统,显然系司少青、柳相军二被告非法披露原告商业秘密的结果。
富士康认为:1、被告比亚迪明知(至少应知)被告柳相军、司少青非法披露权利人的商业秘密,还获取并使用上述技术秘密;2、被告比亚迪以利诱等不正当手段通过跳槽员工获取原告的商业秘密;3、除从跳槽员工处获取商业秘密外,被告比亚迪还非法从原告在职员工处获取技术秘密和经营秘密;4、被告比亚迪通过获取原告的商业秘密获得高额利润。因此,富士康要求: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侵害原告商业秘密的不正当竞争行为;2、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柳相军、司少青立即停止披露原告商业秘密的不正当竞争行为;3、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向原告赔偿侵权损失500万元。
显然,此案的关键就在于工艺标准文件、工艺流程图、工艺规范文件等被富士康称作 “系统文件”的证据是否具有商业秘密,这也正是此次举行北京司法鉴定听证会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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