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在问题的另一面,尽管相关作物产业化未获决定性进展,中国已为产业化积攒了大量核心技术与专利。
“从批准的专利数来看,1980到2014年,美国是第一,中国第二。2014到2015年全范围里,以水稻为材料发表在CNS(指Cell、Nature、Science三大科技杂志)上的论文,全球是16篇,中国占11篇。”中国工程院士、生物技术育种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总工程师万建民介绍,重大专项中,既有植物也有动物,主要品类为水稻、小麦、玉米、大豆、棉花、猪、牛、羊,从研究水平看,我国的整体研究正向世界先进水平靠拢。
只不过,研究所中的成果,并未能转化成经济效益——以大豆为例,2015年,中国进口大豆达到8169万吨,创历史新高,其中绝大部分均为抗虫、抗除草剂大豆,而相应的品种却未获准在中国种植。类似“能用不能种”的处境,同样发生在玉米等作物中。
万建民坦言,产业化的顺利与否,首先取决于产品本身是否过硬,能否同时打败国外产品。从目前看,我国自主研发的抗虫水稻有足够的优势。
与此同时,中国研发的新品种,还将具有本地化优势,张世平介绍,农作物的害虫有地域性,如亚洲玉米螟。国内企业可以针对中国的市场,专门研发相应的抗虫产品。
“作为重大科技专项,如果十三五期间还没有产品上市,那将会是非常难堪的一件事。”有专家表示,作为与“大飞机”同等重量的科技专项,至少应有一两个品种商品化,否则将意味着该专项的推进失败。
“我觉得产业化的突破口,应该是抗除草剂大豆,还有抗虫玉米。”万建民表示,中国每年进口大量大豆,因此有此类产品的需求,同时该类产品的技术亦日趋成熟。与此同时,作为加工原材料和饲料的大豆与玉米,也符合我国生物技术育种推进从“非食用”到“间接食用”再到“直接食用”的三步走计划。
政策障碍,标识标准向科学转轨
在技术积累的同时,相关产业政策也在为产业化进行着改变。
2015年11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种子法》修订案,其中对生物技术育种作物的审批、管理等问题做出了进一步明确。而此前实施的新《食品安全法》,也对相关监管做出了更详细的规定。
等待修改的,还有涉及食品标识的行政管理办法。如按照我国现有的标识规定,相关产品必须“定性标识”,即产品中含有相关成分就需要标识。在越来越灵敏的检测手段下,这种要求已不符合实际,亦有悖于世界各国现有管理办法。同时,面对多数在市场散卖的番木瓜,统一标识也很难实现。
对此,林祥明表示,目前正在大力推动转基因食品由定性标识改为定量标识。这也标志着我国产业政策正转向更为科学、理性的方向。
“十三五的科技创新规划公布以后,不等于产业化就指日可待,中间的障碍、问题还很多。”中国农业科学院生物技术研究所研究员黄大昉表示,产业化需要民众尤其是管理部门官员的观念进行转变,同时,不适于产业化发展的法律法规,也应该进行调整。如我国现行的部分安全评价、品种审定规定,既不符合国际惯例,也没有科学根据,“最近要尽快地把品种审定这个事明确,不能发了安全证书以后,再回过头来搞三五年的品种审定,这是没有道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