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支付。浙江连连科技支持电子化消费品(例如,移动话费等)、公共事业以及电信增值服务等的交易支付。
4、4G大数据。随着4G的进一步推进,虚拟运营商们可以运作更多的个性化数据流量套餐,或者跟自身业务进行深度的融合或者绑定,从而让消费者享受到更具性价比的数据服务。
用户受益方面
1、线下服务便捷。譬如,原来纯粹卖手机迪信通,以后可能提供手机软件下载、缴纳话费以及办理类似运营商开户停机等业务。由于利润下降,电商渠道逐步完善,电信运营商将撤销市区营业部、业务量较少营业厅,这部门业务可能让虚拟运营商来承揽。
2、语音、短信等业务资费更便宜。在三大电信运营商时代,话音资费降低幅度受制于国资委、工信部等监管部门,运营商是国企要“讲政治”。而虚拟运营商则不同,可以根据市场实际,轮番进行“价格战”。
3、选择更加自由。虚拟运营商企业一般都同时与两家甚至三家进行合作,即便有“排他性”协议,并不会像三家电信运营商那样“老死不相往来”,用户可以在一个营业厅同时办理三家业务。
面临的挑战
虚拟运营商要想成功不那么容易,即便在国外运营多年的虚拟运营商,真正成功的案例也少之又少。目前,全球有503个公司运营633个虚拟运营网络:荷兰为14%、法国10%、德国19%、英国13%、美国7%、中国香港8%。
国际上主要有两种模式:
1、 语音通话、短信等为主要业务,以低价为特征,维珍移动(Virgin Mobile)、Tracfone。由于低价竞争,美国Mobile ESPN和迪斯尼移动(Disney Mobile)两大虚拟运营商分别于2006年和2007年停止运营。
2、新兴的智能终端和移动宽带市场: 2012年上半年,美国新涌现出Ting、GSM Nation、Zact、Karma、Voyager等多家虚拟运营商。
国内面临的形势:
1、政策瓶颈。这次发放11张虚拟运营商牌照,全部是通过电信和联通途径申请,而通过中移动途径申请的企业,却没有拿到1张牌照。笔者了解到,某虚拟运营商通过3家电信运营商都申请了牌照,一次拿3张牌照是不可能,但仍然要重复性履行手续,拖延了虚拟运营商推出业务的时间;
2、监管“扯皮”。“谁发证,谁监管,谁审批,谁负责”,这是治理SP时代的监管办法,如果被移植到虚拟运营商时代,会带来诸多扯皮问题。虚拟运营商和运营商仍然是一种“雇佣”关系。正如刘东海所说的“保姆”关系。这样,虚拟运营商仍然面临多重监管;
3、转售价格过高,虚拟运营商压力大。如就短信而言,运营商给出的价格是7分/条,但普通的代理商在5分/条甚至更低。就流量来看,虚拟运营商拿到的价格是120元/G,而普通代理商不到30元/G;话音资费为0 .1元/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