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网科技讯】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以及智能终端的普及,电子商务作为一种便捷的购物方式,为用户带来了空前的便利。由于其省去了店面成本以及诸多中间商环节,又可以送货上门,不仅让用户能够以更低的价格购买到所需要的商品,而且也节约了大量的时间。
不过和线下实体店购物相比,基于互联网的电子商务在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很多新生的问题。比如由于不能直观的了解产品性能或者规格引发的退货,商品在运输途中的损坏责任界定,以及C2C贸易中出现纠纷的追责难等问题。这些问题损害的有时并非只是消费者权益,对于卖方权益一样会产生损害。虽然目前即将实行的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着重增加了适应新消费环境的条款,但要想完全解决上述问题,并能够切实保证买卖双方的权益,还需要一个过程。
无条件退货对个人网店影响更大
在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当中规定,消费者可以在网购产品的7天之内无条件退货。此言一出,立即引来网友的颇多争论。有观点认为,这样的条款将会迫使商家“退货再售”,让消费者购买到非全新的商品,从某种程度上来讲,这是对消费者权益的另外一种损害。
但关于“退货再售”其实只是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而已,因为退货在很多情况下并非是产品质量有问题,只是规格不符合需求而已,在外观和性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用户的反应其实也并没有那么强烈。在采访过程中,就有消费者对中华网科技的记者表示,在购物时确实遇到过“退货再售”的情况。不过由于品相并无破损,所以也就没有在意。另外,其实关于7日无条件退货,很多网上商城在多年前就已经开始实施,这次只不过是以法律条文的形式加以明确,对于很多B2C的大型电商企业来说,影响不大。
实际上该条款影响到的更多的是那些C2C的个人网店,因为无条件退货本身,会增加更多的冲动型消费,而在消费者头脑冷静之后,退货的几率自然增加;而这些个人网店往往规模小,利润低。退货数量的增加甚至会影响到其正常经营。一位经营网店5年的网店老板就向中华网科技的记者表示,即便退货的快递费由买方支付,但是由此产生的产品损坏界定,以及增加的重复工作量给他们带来的负面影响,在一些情况下,甚至比和同行血拼价格更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