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交通运输厅制定印发《广西高速公路和普通国省道服务设施新能源汽车专用停车位及充电基础设施布局规划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加快推进广西高速公路和普通国省道服务设施新能源汽车专用停车位及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补齐短板,满足新能源汽车出行服务需求,优化新能源汽车配套环境。
根据《意见》,2020至2021年,全区高速公路将规划建设89对服务区充电站,共计划建成848个专用停车位、424个充电桩,基本满足现阶段新能源汽车城际交通充电需求。其中,今年规划建设38对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站,计划建成424个专用停车位、212个充电柱;2021年规划建设51对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站,计划建成424个专用停车位、212个充电桩。全区普通国省道服务设施将建设以快充和慢充相结合的电动汽车充电服务保障网络,57个普通国省道服务设施计划新增专用停车位220个,建设充电桩106个,其中,2020年计划在48个服务设施建成196个专用停车位,96个充电桩;2021年计划在9个服务设施(均为停车区)建成24个专用停车位,10个充电桩。2022至2025年,广西将以高速公路服务区为重点,进一步优化专用停车位和快速充电设施布局规划,原则上一类二类高速公路服务区小客车停车位按不低于20%的比例完善充电设施,其他类别高速公路服务区根据实际需求加快补充配齐充电设施,构建适度超前、布局合理、功能完善、智能高效的高速公路城际快充网络。
为保障高速公路和普通国省道服务设施新能源汽车专用停车位及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任务顺利实施,广西交通运输厅将协调电网企业强化充电设施配套供电保障;按照国家“两新一重”政策要求,进一步开放高速公路和普通国省道服务设施充电设施投资领域,优先与优势主题合作建设运营,有序引进社会资本合作。同时,充电设施建设严格执行国家和行业标准,对存量充电设施按标准进行适应性改造,提高通用性和开放性,规范充电设施计量、计费、结算等运营服务管理,提高充电便利性。(刘如萍 韦胜珍 韦尧昌 记者 刘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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