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完善数字经济治理,释放数据要素潜力,更好赋能经济发展、丰富人民生活。数据是21世纪的基础战略性资源和重要生产要素,安全有效地推动数据利用、共享和流通,挖掘数据价值,能快速释放数据生产力,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然而在实践中,数据资产流通仍然面临着诸多问题,难以发挥生产要素的真正价值。
今年两会,全国人大代表,海尔集团董事局主席、首席执行官周云杰提交了一份《关于修订中数据资产流通相关法律规定的议案》,旨在通过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破除数据资产流通的壁垒。周云杰认为,数据的充分流通是挖掘数据资产价值的必经之路。
数据资产流通陷入“孤岛困境”
2020年,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先后出台《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等文件,将数据资产作为与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并列的生产要素,提出要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
数据甚至被誉为数字经济时代的“石油”,如同石油驱动了工业化的发展,数据也驱动着数字经济的崛起。周云杰在两会议案中提出,数据作为新生产要素催生出新业态,数据产品交易、数据质押融资、数据银行、数据信托等商业创新模式开始出现;同时,数据技术渗透到传统产业裂变出新机会,如在智能工厂建设、物联网平台搭建、产品与服务定制化中,大数据技术都功不可没。
发挥数据价值的关键在于数据流通。然而,尽管全国范围内至少有20家数据交易平台,但由于缺乏统一的规则及标准,数据交易面临着确权难、定价难、互信难、入场难、监管难的“五难”问题。全国首家大数据交易所——贵阳大数据交易所早在2015年就挂牌成立,但是,经过数年运营,其交易额目标逐渐降低,从“日交易额100亿元”慢慢变成“全年力争突破亿元”。无独有偶,过去数年间全国各地建设数据交易机构,希望消除供需双方的信息差,推动建立合理的市场化定价机制和可复制的交易制度,但始终未达到预期效果。
结合现实情况分析,周云杰认为,我国现有立法仍存在相关不足。首先是数据财产权属性及其权属划分的模糊不清,成为数据资产流通的关键阻碍;其次是数据交易市场区域化,数据交易规则较为不统一,束缚了数据资产的交易流通。
事实上,数据资产流通活力不足,市场需要培育周期固然是客观原因之一,但核心还是因为根本的制度保障没有确立。尤其是后者,让许多有数据需求的企业未真正参与数据流通交易。正是这些因素共同导致了我国数据资产流通目前处于“孤岛”状态。
完善法律法规挖掘“要素价值”
2022年1月6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总体方案》,计划到2023年在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基础制度建设探索上取得积极进展。顶层设计之下,有关部门已经开始加紧研究数据资源确权、开放、流通和交易的制度搭建。
周云杰代表也在两会议案中提出了自己的建议。他认为,从更高的立法层面明确数据具有财产权属性,并适时提出较为完整的数据财产权益的内容、主体、取得方式、流通限制等法律框架,已经成为不可回避的问题。同时,由国家有关部门牵头建立全国性数据交易平台有其必要性和现实基础,建立统一、规范的大数据市场及其规则将极大推动数据资源的自由流动,打破“数据碎片”“数据孤岛”。
因此,他建议:在《民法典》中增加关于数据产权保护相关的规定,加快推进数据资产确权;增加建立全国性数据交易平台,制定统一的数据交易市场规则及标准。
工信部也在今年2月28日国新办举行的发布会上提出,将积极培育数据要素市场,支持北京、上海建设数据交易所,同时加强行业数据安全监管,制定重要数据目录并加强保护。今年两会周云杰代表还提交了《关于建立智能家电行业数据合规治理体系的建议》,通过建设智能家电行业数据合规治理平台,并配套相关标准及法规,在保护用户隐私和数据安全的同时,为人民生活带来更多更美好的幸福体验。
尽管数据资产流通还存在着诸多问题,但我们也看到其已在推动经济社会的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海尔打造的工业互联网平台卡奥斯就以数据为纽带,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提供了新思路:通过打通银行系统与平台的业务数据,建立起信任机制,卡奥斯帮助日照的一家商贸中小企业将订单数据直接给到银行作为抵押,企业每月能从银行拿到1000多万元的贷款。无形的数据成为了有形的资产,为企业发展扫清障碍。
除了赋能中小企业发展,随着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进一步建立健全,数据资产流通的壁垒将进一步打破,数据应用的场景将进一步丰富,而数据资产价值也将得到进一步释放,进而助力中国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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