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旧制度的理论基础已不复存在,构建符合发展的新理论就势在必行,唯此方可避免因体制原因受困于昨天,因利益之争纠结于今天,因格局不足而迷惑于明天。
移动互联网时代,出租车制度构建的理论基础何在?移动互联网出租车应用、商务约租车的法律地位何在?乘客、司机、政府的信息安全如何保障?政府管制如何安排才能最好保障市场服务质量,又最小扭曲市场机制?这些问题都需要新的理论来指导。
而新理论的构建需要政府、研究机构和出租车从业者、移动互联网企业的共同参与。出租车从业者和移动互联网企业要及时反馈市场需求、发现问题,为理论提供现实的依据;研究机构要利用自身优势提供充分的智力支持,主导创新理论的提出和深化;政府要积极协调各利益相关方,优化制度设计,以保证市场的服务质量和效率的最大化。
在让市场发挥决定性作用的今天,政府和企业应明确各自的行为准则。对政府来说,应明确自身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对企业来说,应明确负面清单,相信法无禁止即可为,充分发挥自身的创新优势,为提高市场效率作出最大贡献。
从宏观环境来看,打车软件虽然近期在部分地方受到了一些挫折,但只要坚持以为乘客创造时间和经济上最大的价值为目标 ,循序渐进,终会有柳暗花明的一天。各企业应坚持专业化发展,通过进一步专业分工优化各细分领域的服务质量,提高整个市场的效率。
针对舆论提出的关于移动互联网打车应用的种种争议,交通部官员最近提出了“以人为本、鼓励创新、趋利避害、规范管理”的十六字方针,在强调保护乘客利益的同时,也将“鼓励创新”放在了重要的位置。而在2015年全国交通运输工作会议上,交通运输部部长也表示应“处理好市场和政府关系为核心,以市场化改革为基本方向,灵活用好‘两只手',把该放的权放到位,该制定的规则制定好,该营造的市场环境营造好,不断激发市场活力,使改革新红利更多地转化为发展新动力。” 这无疑都是决策部门在当前现实条件下对于移动互联网企业参与出租车市场较友好的表态。
出租车管制的改革虽然可能涉及各种复杂的利益关系及多方主体,实操上面临各种阻碍与困难,但一定要坚持顺应市场规律、减少行业垄断的方向上不动摇,而非反其道而行之。
前世的问题不应成为来生的束缚,把握机遇,顺应时代的进步和市场的需求,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出租车乃至城市客运行业的创新之路才会又好又快。(本文载《财经》杂志417期 作者为国家发改委城市中心综合交通研究院院长,广州市客运交通管理处处长苏奎、国家发改委城市中心综合交通院杜竞强对此文亦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