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这种软件升级过程中的正常修改和调整也能构成“商业欺诈”,并让用户在使用手机一年后据此要求法院支持以手机售价的3倍赔偿,那“维权者”们都可以拿着最近这⼏年用旧了的iPhone,和2007年的iOS软件发布时的视频,要求苹果做3倍赔偿了。 为了避免可能的、不必要的纠纷,企业不得不写一份冗长的最终用户协议来⾃保。但对于那些试图通过“找茬”来“维权”的⼈来说,仍然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三、关于“没有提供bootloader”的问题:
因为一度确有提供bootloader的计划,所以我在个⼈的微博上表示过我们会提供该功能(bootloader可用于取得手机系统的最高权限,可以任意修改手机系统内的各种原厂设置),但这个计划在公司后来的产品讨论中被工程部门以安全理由否决掉了。多数厂商都会因为安全方面的考虑不提供该功能,我之前由于对此了解不充分,在网上说错了话,在此向所有期待我们提供bootloader的用户道歉,也为之前语带轻浮地讽刺过不提供该项功能的友商魅族道歉。但因此指控我们“商业欺诈”的主张,我们是完全不能认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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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感想:
很多媒体用起哄和看热闹的标题或引语对诉讼事件做了报道,导致很多支持我们的⼈感到愤愤不平,觉得他们又是在“黑”我们。我倒不这么觉得,从一般传媒⼈员的角度,新闻的故事性、戏剧性总是有利于传播的,因而也是他们乐于报道和刊发的。一个对抗邪恶企业的著名维权斗士后来也做了一个“邪恶的企业”,多年后,一个“受他感召”的年轻⼈也“勇敢”地走上了同样的“维权”道路,去对抗这个“曾经的维权斗士”、如今的“邪恶企业主”......在没有朝阳群众检举明星吸毒的平淡日子里,这样的新闻故事显然要比“朝阳区xx中学附近乱摆摊的现象经有关部门多次治理已基本解决”好看得多。至于真相,“没有⼈会在意真相”,除了受害者。不对这个世界的公正期待过多,这很容易做到,难的是同时又不因此变得犬儒,反复被干后仍然对这个世界保持友善,这还是需要一点修炼的。这种困难的本质,一定程度上解释了为什么企业家大都是犬儒主义者,尤其是做大众消费品的企业家。
学会用法律手段维权,本质上肯定是好事;脑子不清楚的⼈也用法律手段维权,并且法院也受理,这是时代的进步;至于不讲道理的⼈也用法律手段“维权”……这是进步的代价。
大众消费品企业遇到不正常的“维权者”的时候,即便对方的主张多数都是胡搅蛮缠,也要克制对抗情绪,严肃和耐心地对待那不算胡搅蛮缠的小部分主张,这是我们的同事(也包括我)时不时会犯的错。要做到这一点,其实很大程度上是违背⼈性的,但对大众消费品企业,这是从业人员的必修课,跟我锤全体同事共勉。
因为我们可能是较早做预装第三方应用可删除的厂商,因为我们是一家有所不为的商业公司,公司的同事们(也包括我)偶尔会有些下意识的、不自觉的道德优越感,“啊?不会吧?锤子已经是业界做事最不流氓,最体面的厂商了,他们还想怎么样?”这种愚蠢的态度是需要集体反省的,再次共勉。
感谢奥卡姆剃刀老师,最近事情多,总出差,非常累,睡前看到你说公道话的帖子,很感动。连累你成了一个“为邪恶厂商洗地的无耻文⼈”,很过意不去。
之前某网红转发并讽刺时,我虽然没有与之争吵,但忍不住语带阴损地问候了他全家的生意,使得一些支持者们表示对我的失望,现在想起来还是很惭愧的。向那些希望我成为一个“更好的、更靠谱的企业家”的人们表示我的歉意,我会继续在工作岗位上带发修行的^_^
九⼗年代初,我看到进⼝的洗发水包装瓶上写着“注意:勿吞服”,只感到震惊和滑稽。这些年做了大众消费品后再看,觉得百感交集。如果将来我们在汽车上看到厂商的警告标志“注意:勿碾轧⼈类和宠物”,我也不会感到奇怪了。我希望做汽车的厂商不用这样,但如果一定要这样,我也不怕做汽车。
前几天“一个受罗永浩精神感召的年轻⼈勇敢地走上了对罗永浩维权的道路”这一“发人深省的故事”到处传来贴去时,有个写评论的煽情说,“44岁的罗永浩站在被告席上,深情的目光望过去,四处都是自己34岁时候的影子”。
呵呵,脏话。从来没做过这么假、这么糟糕的“罗永浩”。
从不会跟人“碰瓷”讨便宜,也从不会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学会了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然后也就学会了用法律手段耍流氓。这两种不健康的做法,好像是庸众的常态。虽然无论从那个层面来看,既不让别人跟自己耍流氓,也不去跟别人耍流氓,才是正常的。